合肥大學 2024 年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章程
合肥大學 2024 年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章程
學校全稱:合肥大學
辦學層次:本科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本科高校
辦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錦繡大道 99 號、158 號
1. 招生專業(yè)及計劃:
注:1.免文化課考試退役士兵專項計劃文理兼招。
2.所有專業(yè)學制均為 2 年。
3.專業(yè)大類分類標準參照教育部高等職業(yè)教育專業(yè)目錄(2021年)執(zhí)行。
2.報名
2.1 按照《安徽省 2024 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操作辦法》皖招考 〔2024〕6 號(以下簡稱皖招考〔2024〕6 號)要求,所有考生均須符合以下報 名條件:
2.1.1 2024 年安徽省省屬普通高校(以及經過批準舉辦普通高等職業(yè)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應屆全日制普通高職(專科)畢業(yè)生;在安徽省應征入伍具備普通高職(??疲W歷的退役士兵。所有考生須參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tǒng)一組織的報名,并取得考生號。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體檢要求,同時畢業(yè)專業(yè)須符合“報考學前教育專業(yè)考生,畢業(yè)專業(yè)為教育與體育大類專業(yè);報考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yè)考生,畢業(yè)專業(yè)為電子與信息大類專業(yè) ” 的要求,畢業(yè)專業(yè)不屬于以上專業(yè)大類的考生不能報考我校相應專升本專業(yè)。
2.1.2 申請我校各類鼓勵政策考生還須分別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三等功鼓勵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
(2)申請獲獎鼓勵政策考生:
①我校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yè)不實行獲獎鼓勵政策。
②申請學前教育專業(yè)獲獎鼓勵政策考生:
a.申請我校技能大賽獲獎免試鼓勵政策考生:高職(專科)在校期間獲得中 華人民共和國職業(yè)技能大賽銅牌及以上獎項,全國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中國國際 “互聯網+”大學生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大賽二等獎及以上獎項,世界技能大賽、世界職業(yè) 院校技能大賽獲獎的,符合普通專升本考試招生報考條件并報考我校學前教育專業(yè)的,且獲獎項目與學前教育專業(yè)相關,其中全國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二等獎及以 上獎項須為“學前教育專業(yè)教育技能”或“幼兒教育技能 ”。
b.申請我校技能大賽獲獎面試鼓勵政策考生:高職(??疲┰谛F陂g獲得安 徽省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學前教育專業(yè)教育技能”或“幼兒教育技能”賽項一等 獎或全國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學前教育專業(yè)教育技能”或“幼兒教育技能”賽項 三等獎及以上的高職(??疲獙卯厴I(yè)生,同時須具備以下全部條件:
①高職(專 科)在校期間本專業(yè)人才培養(yǎng)方案開設的全部課程單科成績均不得低于 70 分;
②高職(專科)在校期間本專業(yè)人才培養(yǎng)方案開設的全部課程成績綜合排名須在 本專業(yè)前 20%以內。審核通過后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學前教育專業(yè)面試獲獎鼓勵政 策考生面試考核。
2.2 報名辦法:
2.2.1 所有考生均須嚴格按照皖招考〔2024〕6 號文件規(guī)定的報名辦法進 行報名,具體報名操作流程請關注省考試院網站或微信公眾號。專升本志愿分為 A 段和 B 段,其中A 段為專項計劃志愿,含免文化課考試退役士兵專項計劃、非 免試退役士兵專項計劃和建檔立卡考生專項計劃,B 段為非專項計劃志愿。符合 條件的考生可兼報 A 段、B 段志愿。
意向報考我校的考生,填報志愿時須仔細閱讀我校招生章程,綜合考慮招生 專業(yè)相關要求、專業(yè)課考試時間等因素,避免填報無效志愿。
考生不得跨省重復報名參加專升本等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否則一切遺留問題 由考生本人負責。
(1)意向報考我校且符合我校報考條件的考生(不含在安徽省應征入伍并 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職(專科)學業(yè)的退役士兵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使用電腦(不 建議使用手機瀏覽器)登錄 zsbbm.ahzsks.cn,注冊后綁定微信號和手機號碼。 按照報名頁面指引,完成信息填報、微信小程序采像、繳費等報名流程,報名時 段為 2024 年 3 月 25 日 10:00 至 3 月 29 日 16:00。其中免文化課考試退役士兵 專項計劃考生還須將:①合肥大學 2024 年普通專升本考試免文化課考試退役士 兵專項計劃考生報名承諾書(附件 1);②本人身份證(人像面和國徽面);③入 伍通知單;④畢業(yè)證書(或畢業(yè)學校出具加蓋紅章的包含就讀學校、專業(yè)、畢業(yè) 時間、學籍學年注冊日志等信息的學籍管理系統(tǒng)頁面截圖);⑤退出現役證或退 出現役證明等材料,一并通過報名小程序拍照上傳。
(2)意向報考我校且符合我校報考條件的在安徽省應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 完成高職(專科)學業(yè)的退役士兵考生,須將以下所有報名材料原件按要求編號 掃描為電子檔并命名為省外退役士兵+姓名+合肥大學 2024 年專升本報名材料
(pdf 格式文件)(例:省外退役士兵張**合肥大學 2024 年專升本報名材料.pdf) 發(fā)送至我校招生辦郵箱 zsb@hfuu.edu.cn(郵件接收截止時間為:2024 年 3 月 26 日 16:00,以電子郵件到達郵箱時間為準,過時無效),提交材料后請考生電 話確認報名材料是否成功提交(聯系電話:0551-62158118),我校將依據考生提 交的報名材料對其報名資格進行審核,資格審核結果將通過考生報名時提交的聯 系電話告知考生本人,考生必須保持此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否則 后果自負。
報名材料:①合肥大學 2024 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省外高職(??疲┊厴I(yè) 生退役士兵報名申請表及承諾書(附件 2);
②本人身份證(人像面和國徽面需在同一面上);
③入伍通知單;
④畢業(yè)證書(或畢業(yè)學校出具加蓋紅章的包含就讀學校、專業(yè)、畢業(yè)時間、 學籍學年注冊日志等信息的學籍管理系統(tǒng)頁面截圖);
⑤退出現役證或退出現役證明。
經線上資格審核通過的此類考生,由我校在報名系統(tǒng)錄入考生身份信息、畢 業(yè)學校和專業(yè)信息后,考生按照應屆畢業(yè)生報名流程,完成其他信息填報、審核 及繳費。
2.2.2 所有申請三等功鼓勵政策退役士兵考生、申請學前教育專業(yè)獲獎鼓勵 政策考生按皖招考〔2024〕6 號文件要求完成網絡報名后,還須將下述表格中對 應的資格證明材料原件按要求編號掃描為電子檔,并命名為鼓勵政策類別+姓名 +合肥大學 2024 年專升本報名材料(pdf 格式文件)(例:申請學前教育專業(yè)獲 獎鼓勵政策考生張**合肥大學 2024 年專升本報名材料.pdf)發(fā)送至我校招生辦 郵箱 zsb@hfuu.edu.cn(郵件接收截止時間為:2024 年 3 月 27 日 12:00,以電 子郵件到達郵箱時間為準,過時無效),請考生電話確認報名材料是否成功提交 (聯系電話:0551-62158118)。
未按要求提交材料進行審核的考生不具備相應資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2.3 資格審核
2.3.1 根據皖招考〔2024〕6 號文件規(guī)定,考生報考資格由畢業(yè)院校進行審 核,審核未通過者不具備我校報名資格。我校將對報考免文化課考試退役士兵專 項計劃考生資格進行復審。
2.3.2 我校將對報名資格審核通過考生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各類鼓勵政策 資格審核,審核未通過者不具備相應鼓勵政策資格,可參加 2024 年 4 月 20 日- 21 日舉行的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
如因考生不能按期畢業(yè)、跨省重復錄取等原因造成無法入學后果,由考生本 人負責。
2.3.3 考生填報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實行承諾制,考生本人對所填報信息 和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于填報提交虛假信息或材料獲取考試或錄取資格的, 經查實,取消相應資格,并將按照教育部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記入國家教育考試 誠信檔案。
2.4 繳費方式:
報名考試費按上級主管部門相關文件要求執(zhí)行,我校不再另外收取其他報名 考試費用。繳費截止時間:3 月 31 日 17:00。
2.5 打印準考證:
考生請于公共課考試前一周登錄報名網站(zsbbm.ahzsks.cn)打印準考證, 并根據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到考點指定地點參加 考試。
專業(yè)課考試準考證:通過我校報名資格審核的考生在 4 月 18 上午 10:00 起 可憑身份證號及考生號使用電腦登錄我校專升本報名系統(tǒng)按網頁提示自行打印 專業(yè)課準考證,我校專升本報名系統(tǒng)網址、登錄及打印專業(yè)課準考證辦法另行發(fā) 布,請考生關注合肥大學招生信息網公告(http://www.hfuu.edu.cn/zs/)。
3.考試
3.1 考試科目
根據《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安徽省普通高職(專科)層次升入本科教育培 養(yǎng)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 號)文件要求,招生考試實行“2 門 公共課(各 150 分)+2 門專業(yè)課(各 150 分)”的測試方式,其中公共課實行統(tǒng) 考,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負責組織。
3.1.1 專業(yè)課總分 300 分
專 業(yè) 課 考 試 大 綱 、 專 業(yè) 課 參 考 書 目 見 我 校 招 生 信 息 網 公 告 (http://www.hfuu.edu.cn/zs/)。
通過我校免文化課考試退役士兵專項資格審核的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職 業(yè)技能綜合考查,詳見附件 5:合肥大學 2024 年免文化課考試退役士兵專項計 劃考生職業(yè)技能綜合考查內容及方式。
通過我校學前教育專業(yè)獲獎鼓勵政策資格審核的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面 試考核,詳見附件 6:合肥大學 2024 年申請學前教育專業(yè)獲獎鼓勵政策考生面 試考核內容及方式。
職業(yè)技能綜合考查及獲獎鼓勵政策考生面試考核具體安排及要求請此類考 生自行關注我校招生信息網相關公告(http://www.hfuu.edu.cn/zs/)。
3.2 考試時間和考試地點
公共課考試地點原則上設在考生報考院校所在市(兼報 A、B 段志愿的,公 共課考試地點設在 A 段報考院校所在市),省考試院以市為單位隨機編排考場和 座位。
按皖招考〔2024〕6 號文件要求,所有符合文化課免試條件且填報 B 段非專 項計劃志愿的退役士兵須參加公共課科目考試及專業(yè)課科目考試。
專業(yè)課考試地點設在合肥大學(安徽省合肥市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錦繡大道 99 號),具體考場詳見準考證,請考生自行關注合肥大學招生信息網公告。
我校申請 b.學前教育專業(yè)面試獲獎鼓勵政策考生面試考核安排在 4 月 2 日, 面試當天需攜帶所有報名材料原件進行復核,復核不通過者取消面試資格;我校 申請免文化課考試退役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職業(yè)技能綜合考查安排4 月21 日下午, 綜合考查當天需攜帶所有報名材料原件進行復核,復核不通過者取消考查資格。 具體安排詳見我校招生信息網相關公告。
3.3 成績公布與復核
公共課成績:按皖招考〔2024〕6 號文件執(zhí)行。
專業(yè)課或職業(yè)技能綜合考查成績:考生自行登錄我校招生信息網查詢??忌?如對本人專業(yè)課或職業(yè)技能綜合考查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登錄我校招生信息網 下載成績復核申請表,發(fā)至合肥大學招生辦郵箱 zsb@hfuu.edu.cn,由我校匯總 復核。經復核有誤的通知考生, 復核無誤的不予通知。復核限查漏改、漏統(tǒng)、錯 統(tǒng),寬嚴不查。具體成績復核時間安排另行通知, 請考生關注我校招生信息網公 告。
4.錄取
4.1 錄取總體原則
所有專業(yè)按照《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安徽省普通高職(??疲哟紊氡?科教育培養(yǎng)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 號)、《關于做好大中專等學 校學生應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 號)和皖招考〔2024〕6 號文件精 神,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yōu)錄?。还礁偁?,公正選拔。
一志愿批次、調劑志愿批次均先進行 A 段錄取,再進行 B 段錄取。已被任何 院校 A 段錄取的考生,不再具備我校 B 段錄取資格。
4.2 錄取細則
嚴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和我校以下錄取細則,結合考生志愿 進行錄取。
4.2.1 申請三等功鼓勵政策退役士兵考生:通過我校資格審核,經我校招 生信息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無異議后,按考生填報的志愿計劃類別進行 免試錄取。
4.2.2 申請學前教育專業(yè)獲獎鼓勵政策考生:
a.申請技能大賽免試鼓勵政策考生:通過我校資格審核,經我校招生信息網 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無異議后,按考生填報的志愿計劃類別免試錄取。
b.申請技能大賽面試鼓勵政策考生:通過我校資格審核,參加我校組織的面 試考核,面試成績由筆試*60%+口試*40%構成,面試成績合格線為 60 分。面試成 績合格的考生按其填報的志愿計劃類別,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yōu) 錄??;如考生面試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的筆試部分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yōu) 錄取,名額不超過該專業(yè)總計劃的 10%;未通過面試者可參加 2024 年 4 月 20 日 -21 日舉行的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
4.2.3 一志愿 A 段(專項類計劃)
①報考 A 段免文化課考試退役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考生須參加我校職業(yè) 技能綜合考查,職業(yè)技能綜合考查采用筆試方式進行,筆試分為兩個部分:專業(yè) 基礎知識和綜合應用,考查成績由專業(yè)基礎知識+綜合應用構成,考查成績合格 線為 60 分。考查成績合格的考生根據其考查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該專項 招生計劃數擇優(yōu)錄取,如考生考查成績相同,則按考查成績的專業(yè)基礎知識部分 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該專項招生計劃數擇優(yōu)錄取。
②報考 A 段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yè)非免試退役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
在公共課達到省考試院劃定的該專項公共課考試合格分數線且兩門專業(yè)課 (計算機專業(yè)基礎+C 語言程序設計)總分必須達到 140 分(含 140 分)的基礎 上,根據考生考試科目的成績總和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該專項招生計劃數擇優(yōu) 錄取,如考生考試科目的成績總和相同,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按 該專項招生計劃數擇優(yōu)錄取,單科排序為:C 語言程序設計、計算機專業(yè)基礎、 高等數學、英語。
③報考 A 段建檔立卡專項計劃的考生:
學前教育專業(yè):在公共課達到省考試院劃定的該專項公共課考試合格分數線 且兩門專業(yè)課(學前教育學+學前心理學)總分必須達到 110 分(含 110 分)的 基礎上,根據考生考試科目的成績總和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該專項招生計劃數 擇優(yōu)錄取,如考生考試科目的成績總和相同,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 按該專項招生計劃數擇優(yōu)錄取,單科排序為:學前心理學、學前教育學、大學語 文、英語。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yè):在公共課達到省考試院劃定的該專項公共課考試合 格分數線且兩門專業(yè)課(計算機專業(yè)基礎+C 語言程序設計)總分必須達到 140 分 (含 140 分)的基礎上,根據考生考試科目的成績總和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該 專項招生計劃數擇優(yōu)錄取,如考生考試科目的成績總和相同,則按單科順序及分 數從高到低排序,按該專項招生計劃數擇優(yōu)錄取,單科排序為:C 語言程序設計、 計算機專業(yè)基礎、高等數學、英語。
4.2.4 一志愿 B 段(非專項類計劃)
學前教育專業(yè):在公共課達到省考試院劃定的公共課考試合格分數線且兩門 專業(yè)課(學前教育學+學前心理學)總分必須達到 110 分(含 110 分)的基礎上, 根據考生考試科目的成績總和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非專項類招生計劃數擇優(yōu)錄 取,如考生考試科目的成績總和相同,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按非 專項類招生計劃數擇優(yōu)錄取,單科排序為:學前心理學、學前教育學、大學語文、 英語。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yè):在公共課達到省考試院劃定的公共課考試合格分數 線且兩門專業(yè)課(計算機專業(yè)基礎+C 語言程序設計)總分必須達到 140 分(含 140 分)的基礎上,根據考生考試科目的成績總和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非專項 類招生計劃數擇優(yōu)錄取,如考生考試科目的成績總和相同,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 從高到低排序,按非專項類招生計劃數擇優(yōu)錄取,單科排序為:C 語言程序設計、 計算機專業(yè)基礎、高等數學、英語。
4.3 計劃調整原則
若一志愿招生專業(yè)線上合格生源不均衡,我校將進行計劃調整。調整順序依 次為:A 段專業(yè)內計劃調整、A 段專業(yè)間計劃調整、B 段專業(yè)間計劃調整、A-B 段 間計劃調整、外校生源調劑。
4.3.1 A 段計劃調整
(1)A 段專業(yè)內計劃調整
A 段同一專業(yè)內各專項計劃如有線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況,則將未完成的計 劃調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同專業(yè)其他專項,調入順序為:非免試退役士兵專項、建 檔立卡專項、免文化課考試退役士兵專項, 按調入后專項的錄取細則完成線上合 格生源錄取。
(2)A 段專業(yè)間計劃調整
A 段同一專業(yè)內各專項計劃經調整后,如仍有剩余未完成的計劃,則調入合 格生源充足的其他招生專業(yè)的 A 段(專項類計劃),調入順序為:非免試退役士 兵專項、建檔立卡專項、免文化課考試退役士兵專項, 按調入后專項的錄取細則 完成線上合格生源錄取。
4.3.2 B 段專業(yè)間計劃調整
B 段各專業(yè)如有線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況,則將未完成的計劃調入合格生源 充足的其他專業(yè) B 段(非專項類計劃),按調入后專業(yè) B 段(非專項類計劃)的 錄取細則完成線上合格生源錄取。
4.3.3 A-B 段間計劃調整
A 段、B 段分別進行專業(yè)間計劃調整后,如仍有線上合格生源不均衡的情況, 則進行 A-B 或 B-A 段間計劃調整。
A-B 段計劃調整:A 段各專業(yè)間計劃調整后,如仍有剩余未完成的計劃,則 將未完成的計劃調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同專業(yè) B 段(非專項類計劃),按調入后專 業(yè) B 段(非專項類計劃)的錄取細則完成線上合格生源錄取,調整后如仍有剩余 未完成的計劃,則調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其他專業(yè) B 段(非專項類計劃),按調入 后專業(yè) B 段(非專項類計劃)的錄取細則完成線上合格生源錄取。
B-A 段計劃調整:B 段各專業(yè)間計劃調整后,如仍有剩余未完成的計劃,則 將未完成的計劃調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同專業(yè) A 段(專項類計劃),調入順序為: 非免試退役士兵專項、建檔立卡專項、免文化課考試退役士兵專項, 按調入后專
項的錄取細則完成線上合格生源錄取,調整后如仍有剩余未完成的計劃,則調入 合格生源充足的其他專業(yè) A 段(專項類計劃),調入順序為:非免試退役士兵專 項、建檔立卡專項、免文化課考試退役士兵專項, 按調入后專項的錄取細則完成 線上合格生源錄取。
4.3.3 校外生源調劑(調劑志愿)
若一志愿批次各專業(yè)經計劃調整錄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將按照省考 試院的統(tǒng)一要求向社會公布缺額計劃,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接受校外未錄取考生生源 調劑。
(1)調劑志愿錄取細則與上述一志愿各計劃類型錄取細則相同。
(2)申請調劑(免文化課考試退役士兵專項)缺額計劃的考生須符合以下 全部條件:①不接受跨類調劑;②畢業(yè)專業(yè)須符合我校招生專業(yè)范圍要求;③具 備免文化課考試退役士兵專項計劃的報考資格;④未被原報考學校錄??;⑤參加 我校另行組織的職業(yè)技能綜合考查。職業(yè)技能綜合考查成績由專業(yè)基礎知識+綜 合應用構成,考查成績合格線為 60 分??疾楹细竦目忌鶕疾槌煽儚母叻值?低分排序,按該專項招生缺額計劃數擇優(yōu)錄?。蝗缈忌疾槌煽兿嗤?,則按考查 的專業(yè)基礎知識部分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該專項招生缺額計劃數擇優(yōu)錄取。
(3)申請調劑非免試退役士兵專項、建檔立卡專項及其他非專項類缺額計 劃的考生須符合以下全部條件:①不接受跨類調劑;②畢業(yè)專業(yè)須符合我校招生 專業(yè)范圍要求;③具備相應計劃類別的報考資格;④未被原報考學校錄?。虎菘?生的全部考試科目與我??荚嚳颇客耆恢拢虎薷骺颇砍煽儽仨氝_我校各項計劃 類別錄取細則中各項合格線的要求。
4.4 錄取結果公布
在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學校按照錄取原則、細則和規(guī)定程序, 按時完成錄取工作,校紀委辦全程監(jiān)督。
考生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網(http://www.hfuu.edu.cn/zs/)上自行查詢擬錄 取名單。
4.5 報到注冊
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和高職(??疲┊厴I(yè)證書(退役士兵、建檔立卡新生還須 出具相關證明材料)在我校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到入學。無故不按期報到的一律取消 入學資格。報到時不能提供高職(??疲┊厴I(yè)證書等材料,或所提供材料與報名 時不一致的,不予辦理入學手續(xù),其入學資格無效。
凡不能如期取得高職(??疲┊厴I(yè)證書的學生不予報到注冊學籍,后果由考 生本人負責。
對錄取后未報到、自行放棄入學資格的免試退役士兵, 不再享受免試專升本 政策。
4.6 資格復審
新生入學后,我校根據招生政策、錄取標準、《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 指導意見》及學籍管理相關規(guī)定, 對新生報考及錄取資格進行復查,對不符合條 件或有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行為的,取消入學資格,并按照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
5.學籍學歷管理及待遇
普通高校專升本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學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
規(guī)定》執(zhí)行。
普通高校專升本學生按教學計劃修完規(guī)定課程,成績合格,由學校頒發(fā)普通 高等教育本科畢業(yè)證書。按照《教育部關于當前加強高等學校學歷證書規(guī)范管理 的通知》(教學〔2002〕15 號)精神,專升本學生畢業(yè)證書的內容須填寫“在本 ?!痢翆I(yè)專科起點本科學習”,學習時間按進入本科階段學習的實際時間填寫。 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相應學士學位。
普通高校專升本學生的學費按照安徽省發(fā)展改革委、安徽省財政廳核準的標 準收費,學費標準與普通本科相應專業(yè)學費標準相同。收費標準如有變更, 以安 徽省發(fā)展改革委、安徽省財政廳核準的最新收費標準執(zhí)行。
普通高校專升本學生畢業(yè)時,執(zhí)行國家本科畢業(yè)生的有關就業(yè)政策。
6.資助政策
我校建立有完善的學生獎助體系,通過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 助學金、校獎學金、校助學金、勤工助學、學費減免、學生困難補助等多項資助 政策,激勵學生努力學習,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yè)。
7.違規(guī)處理
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和教育部有關文件規(guī)定處理在報名、 考試中違規(guī)的考生及有關工作人員 ;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 民共和國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責任。
8.其他須知
8.1 考生本人應堅持誠信的原則,報名所填報材料必須真實。對在招生考 試中違規(guī)違紀者,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 (教育部令第 33 號)等有 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8.2 根據《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嚴禁職業(yè)院校升學考試改革試點高校舉辦升 學考試考前輔導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6 號)要求,我校及其教職工(含與 學校有勞動關系的臨時工作人員)嚴禁舉辦或與社會機構聯合舉辦任何形式的升 學考試考前輔導。嚴禁參加專升本本科高校為社會中介或培訓等機構進行教學、 宣講、講座等任何形式的輔導活動提供學校教室、宿舍、圖書館等校內場所。嚴 禁高校人員參與升學考試考前輔導的教學等任何形式的活動。
8.3 合肥大學招生信息網(http://www.hfuu.edu.cn/zs/)是我校相關招 生考試、錄取信息發(fā)布的唯一渠道,請廣大考生主動及時關注,學校不再具體通 知考生本人,一切遺留問題由考生本人負責。
本校嚴格執(zhí)行國家招生政策,堅決杜絕任何形式的有償招生,堅決杜絕本校 教職工參與任何中介機構或輔導機構教學、講座等活動。本校將依法追究以學校 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培訓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的責任。學校舉報電話: 0551-62158025;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舉報電話:0551-63619961,舉報信箱: jiancha@ahedu.gov.cn。
9.聯系方式:
9.1 聯系電話:0551-62158118(招生辦) 聯系傳真:0551-62158066
聯系地址:合肥市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錦繡大道 99 號 聯系信箱:zsb@hfuu.edu.cn
9.2 學校網址:www.hfuu.edu.cn/ 招生網址:www.hfuu.edu.cn/zs/
本章程以《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安徽省普通高職(??疲哟紊氡究平?育培養(yǎng)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 號)、皖招考〔2024〕6 號和其 他上級主管部門相關規(guī)定為準。
本章程由合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